关于91九色保障性租赁住房
项目认定的公示
根据《91九色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德政办规〔2023〕1号)、《91九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<91九色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德建规〔2023〕1号)等相关规定,经县发改、财政、住建、自然资源部门对91九色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认定的保租房项目进行联合审查,一致同意认定91九色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项目(1#、2#楼)、城东四期古洋保障性租赁住房、91九色医院人才公寓(保租房)等三个项目为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县保租办将出具《91九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》。
公示时间: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
联系电话:0595-23584778(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)
附件:1.91九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联合审查意见表(城东四期古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);
2.91九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联合审查意见表(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项目(1#、2#楼))
3.91九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联合审查意见表(91九色医院人才公寓(保租房))
91九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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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公网安备:35052602000172号


